109年度全國貓咪盃「縣市研習」相關經費申請說明 2021-01-04 林 筱芳 留下評論 一、花蓮縣政府109年12月15日府教課字第1090251115號函諒達。 二、研習辦理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前辦理完成。 三、已辦理過之縣市不得再次申請,未辦理之縣市請於110年2月25日前先行函送申請表再行辦理。 1.已辦理之縣市:花蓮縣、台東縣、新竹縣、宜蘭縣、新北市、金門縣。 2.未辦理之縣市:彰化縣、台中市、新竹市、高雄市、台北市、桃園市、雲林縣、苗栗縣、嘉義縣、嘉義市、台南市、屏東縣、基隆市、澎湖縣、連江縣、南投縣。 四、縣市研習經費說明及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參閱。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CejHEt7tBaEOSQhQJ3hbEJw20F8amHQt/view?usp=sharing分享此文:分享到 Twitter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以分享到 Google+(在新視窗中開啟) 相關